为规范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率。近日,源汇区法院出台执行工作新办法,明确集中、细化完成执行前期工作。
一是执行案件立案后,先交由督察组整理审查。二是由督察组选派执行员在三天内完成对案件的送达工作。三是为执行庭配备的两名专职法警协助执行员完成送达工作。四是督察组将案件分配给具体案件承办人。五是每周星期四定为固定的执行庭全体执行员接待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工作日。
此举受到了三个方面的良好成效:一是执行送达快捷,集中送达采取按片划分,节省了物力、人力,使案件能在最快的时间内完成通知当事人工作。二是增加了执法的严肃性,改变了以前执行员人手不够、力量单薄的局面,并提高了文书的直接送达率。三是规范了执行程序,申请人、被执行人同时到庭,增加了案件透明度,也有利于双方在达成和解协议情况下案件及时履行,并能在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情况下,申请人及时提供线索,使执行工作顺利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