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漯河市源汇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以深入推动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围绕促进社会和谐、增强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理解和信任,探索出一条“推行全程协调、实施全员协调、坚持全力协调”的定纷止争之路,化解了一批“官”民矛盾突出的行政争议。
推行全程协调,拓展行政案件的协调空间。除法律有严格规定、被诉行政行为受法律羁束的行政案件不适用协调外,对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政机关依法享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行为以及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诉讼案件,该院都大胆进行协调。在原来送达、庭前、庭审、庭后四个阶段进行协调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案件协调的空间。对一些原告要求紧迫、矛盾有可能激化的案件,尝试在立案审查阶段就开始协调。
实施全员协调,加强协调工作的领导。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中,源汇区法院注重发挥集体智慧,实行承办人、合议庭、庭长、分管院长、院长五位一体、五级协调机制,形成协调工作“人人有份、个个有责”良好的工作氛围。庭长、分管院长时刻关注每一起案件的协调过程,及时指导并带领合议庭人员“走出去”,到当事人处开展协调工作。对于重大疑难的行政案件,该院一方面积极向区委领导汇报,争取党委的理解支持,另一方面承办法官、庭长、主管院长层层推进,讲清利害关系,做通原告的思想工作,动员其放弃过高诉求。
经过努力和协调,行政协调结案率达80% ,有效地防止了“官”民矛盾扩大和激化,实现了行政审判社会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