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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规避执行初现成效 逃避多年被迫和解

  发布时间:2011-06-13 09:23:11


   5月26日上午,在源汇区法院执行局里来了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要求执行法官梁飞赶快约见申请执行人,把欠款履行完,不要耽误了自己出国务工。

   经过进一步了解,原来这位被执行人叫赵强,在2003年的一天因为酒后与人发生纠纷把人打伤,被源汇区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赔偿被害人14000元,多年来赵强分5次才履行了4000元,2006年以后就不再履行了。执行法官对他的多次查找无果,申请人对法官失去了信心。今年全国法院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以来,源汇区法院执行局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 ,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营造良好的舆论声势。该院组织广大执行干警认真学习涉及反规避执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司法解释,狠抓贯彻落实工作;同时,加大对反规避执行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声势。二是加强当事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该院根据不同案件的事实,不同当事人的心理,不同的执行标的现象,以案讲法,消除当事人规避心态,促进自动履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三是整合社会信息资源,拓宽搜集执行线索。该院通过短信平台向与被执行人联系密切的手机用户公布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同时,公布执行局的有奖举报电话,利用被执行人害怕曝光的心理,还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采取曝光措施前,先发“警告书”,以“攻心”达到“攻案”的目的。  四是大力推广委托调查令制度,拓宽案件执行线索来源的层次和渠道。为了最大限度地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该院全面推广委托调查令制度。调查令上明确载明调查事项及调查权限,银行、国土、房产、工商等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接受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拒不接受调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的,按拒不协助法院执行的行为处理。五是构建执行联动机制,注重借助外力,综合化解难题。该院积极争取党委强有力的领导与支持。建立以党委为龙头,以各职能部门为支撑,以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村为节点的执行网络,实行城乡司法一体化。并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村设立司法便民联络员,确保执行工作的迅速反映和便捷联系,真正建立起一套“横成片、纵成网、广覆盖”的执行联动机制。六是构建威慑机制。针对影响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财产难找,协助执行人难求,被执行财产难动的“四难”瓶颈,该院通过强化财产报告制度、推行限高先、出境令制度、建立打击拒执罪的长效机制,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威慑被执行人,迫使其履行法律义务,破解执行难问题。对严重规避执行的行为,按“拒执罪”论处,将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侦查,按刑事案件的程序处理。赵强就是在市公安局办理出境护照时,发现被源汇区法院执行局限制出境,一下子慌了手脚,要求赶快将剩下的赔偿款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陈戈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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