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汇区法院在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为方便乡村群众诉讼,在原有的2个巡回审判点基础上,针对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七个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聘请巡回审判点联络员,形成辐射全区的便民诉讼网络。
源汇区法院要求各个基层人民法庭要以巡回审判点为平台,始终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百姓的“三个面向”和方便群众诉讼、方便人民法院审理的“两便”原则,进一步审判力量下沉,推动巡回立案、巡回审判、巡回执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增强人民法院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通过就地快立案、快审案、快结案,随时了解辖区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并积极做出司法回应。二是要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和普法教育。通过巡回审判、调解以至执行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鲜活地宣传法制,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三是要强化对社会法庭的指导。充分发挥社会法庭的工作职能,加强对社会法官的培训,强化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四是要加强与乡镇司法所等基层组织的沟通。巡回审判法官应经常保持与基层各乡镇司法所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的联系,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上,广泛听取他们对案件的历史渊源、人情世故的意见,为准确判断、稳妥处理提供有益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