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源汇区法院阴阳赵法庭受理了两起江苏省张家港市某有限公司诉我区两所工厂的合同纠纷案件。法庭仅用四天时间及时审结了这两起案件,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当阴阳赵法庭庭长得知该两起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代理人为远道而来的外地人时,针对当事人迅速解决纠纷拿到货款返回家乡的要求,立刻安排主审法官协同书记员前往两位被告的住所地发送应诉通知及调解传票等手续,以实际行动安稳了原告代理人的焦虑情绪。与此同时,庭长和主审法官在仔细阅卷的基础上一致认定这两起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且原告代理人是外地当事人,为减少他们在本地的滞留时间和诉讼成本,尽量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及路途奔波,应该对这两起案件适用快审快结制度。
次日上午,三方当事人皆到庭参加调解。在庭长的主持调解下,在三方当事人的积极配合下,原被告很快达成协议。其中一方被告当日下午携货款至法庭交给原告代理人,原告代理人当场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书。另外一方被告在与原告代理人核对汇款票据后,于当天晚上将剩余货款结算完讫,原告代理人在第二天早上向法庭递交撤诉申请书。当天中午,原告代理人带着满意驱车返回张家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