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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递法律温情的女法官

记漯河市源汇区法院二等功获得者吕红超

  发布时间:2011-06-13 10:03:39


    吕红超,中共党员,源汇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咋一听名字,像一个男性的名字,可见了其人,却是一个温柔异常的女法官。但是她的性格里却埋藏了对审判事业拼命三郎似的热爱,“巾帼不让须眉”用在她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法院的同事们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身在法院不审案,空留遗憾有怨言。2008年初,有着4年书记员工作经验的吕红超一直都想当一名法官,当她下定决心一定考过司法考试时,已经有了三个月的身孕。家里不同意,同事们也都在劝她:司法考试是很费神的,今年要小孩,明年专心致志一定能考上。可是倔强的吕红超太热爱自己的审判事业了,照常上班,照常复习,像没事的人一样。白天和同事们一起开庭,送达法律文书,晚上和休息日复习功课,就这样一转眼就到了九月。当时家里一算预产期,在考试后的两个星期,她高兴极了,抚摸着肚子对小宝宝说,孩子,你真照顾妈妈,你预祝妈妈考过司法考试呢!就这样,吕红超凭借着惊人的毅力怀着身孕走上了考场,光荣的通过了国家08年司法考试。当同事们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正在休产假的吕红超时,吕红超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总算两件事都没耽搁。很多兄弟法院就是通过这件事认识了这个外表柔弱,内心刚强的吕红超,见了她纷纷伸出大姆哥,“厉害,太厉害了”

    通过了司法考试的吕红超工作起来更疯狂了2009年她开始办的第一个案件是遗产分割,原告陈某起诉哥哥要求分割父母亲留下来财产。兄妹到法院打官司分割财产,这是作为在长辈最不愿看到的。特别是他们的母亲刚刚下葬还不到一个月。看到这种情况,吕红超一方面在开庭前不厌其烦的给他们调解,一方面核实遗产的范围。就在她数十次调解之后,兄妹握手言和,合理的分割了父母的财产。妹妹偷偷地给吕红超说主要是生嫂子的气才起诉的,也不是非要分什么,当时确实产生了误会。多亏了吕法官才让我们的心结打开。这是吕红超所办的第一个案件,对她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民事审判的目的就是息诉止争,把纠纷解决平息在“和谐”状态是民事审判法官工作的最高境界。三年来,吕红超不断学习,不断总结审判方法,运用伦理道德和法律规范相结合,在审判实践中,总结归纳出亲情疏导法、说情反劝法、冷热适度法、情理感化法等司法调解方法,效果明显,反应良好,案件的调解率逐年攀升。2010年7月,吕红超接到一个交通事故的案件,她发现原告是一个8岁的小海,因为暑假探亲被车撞伤。受伤期间他的父母往返两地照顾他,得不到及时的赔偿,家长不能安心上班,不能让受伤的小海再受伤,吕红超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赔偿款及时到位。最为感动的是吕红超运用感情化解这样一个特殊家庭的矛盾,一个被收养的女孩子在母亲死后多年起诉姐姐分割母亲遗留的房子。养父也起诉养女要求赡养费用,一时间家庭的矛盾四起,以前一起长大的亲人因为房产彼此成了仇人。吕红超动之于情,晓之于理,分析利害关系,养女和养父同意撤诉。正好赶上过年,她们快快乐乐的过来一个愉快的春节,和谐的社会就像美丽的花让人心情愉悦。一个案件的妥善解决也让法官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投入就是一种美。

    就这样2010年绩效考评吕红超办案数量名列第一,调解率第一。在两次当事人评议法官活动中,抽查吕红超的案件群众满意率百分百。常言说,大德无碑,大象无形,以人为本天地宽。作为一名在民事审判岗位的普通法官,吕红超深深体会到:法律的力量在于公正,法官的权威也在于公正。但是,法律不是冷冰冰的,它是有温度的。法官要怀揣着一份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办案,用善良之心向群众传递法律的温暖。

责任编辑:陈戈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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