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慧娟,源汇区法院技术鉴定室主任。多年来,她凭着一颗共产党员的公心、耐心和忠诚之情,牢牢守卫人民法院定纷止争,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关键的一道防线------司法鉴定。她始终以高度的责任心、热忱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默默无闻地履行着一名执法者应尽的职责,满腔热情地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用骄人的业绩不断擦亮司法鉴定这扇窗口。
司法鉴定是法官定案的科学依据,伤轻伤重,一字之别,罪与非罪,非同小可;是与非,人命关天。为此,杨慧娟把“司法鉴定工作的目的就是实现司法公正,打击犯罪、稳定社会,”当作了自己的座右铭。2010年底她在办理的一起伤情鉴定案件中,被鉴定人因琐事与邻居动起了手打伤,经CT检查,结论为凹陷性骨折,如果以此CT诊断评定损伤程度,应定为轻伤,致害人要负刑事责任。但工作实践使她清楚地知道,有相当一部分人群由于自身发育问题存在某些缺陷,在做CT、核磁共振等检查时就会有异常表现,在临床上与外伤很难区别,为消除这一疑点,她对鉴定程序进行监督,不能仅凭一个CT诊断就作出伤情鉴定,而是认真地检查受伤部位,询问病史,对CT片进行会诊,终于以确凿的证据排除了“骨折”的结论,避免了错案的发生。致害人知道后,很是感动,多次要给予她物质表示,都被她坚决拒绝了,并告诉这位当事人,“今天我接了,那么我得到的要比我失去的更多,我将失去法律的权威和群众的信任”就这样,杨慧娟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为审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杨慧娟同志于2009年11月份由监察室副主任调整至技术室工作,面对人员新,任务重,她抱定了一个坚定信念:务实苦干,精益求精,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虽然是半路出家,为练就一身过硬的业务本领,她充分利用点滴时间刻苦学习鉴定、评估、拍卖等业务知识,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难题,虚心向经验丰富的行家教授请教,她从不放过任何一个工作实践的机会,不断从工作实践中汲取营养。她耐心细致,工作中牢固树立服务审判、服务当事人的服务意识,每次组织当事人到专业机构鉴定,她都不顾自己身为女同志,孩子小需要照顾的实际困难,亲自跟随。办理每起对外委托案件,都严格按流程规范办案,特别是在机构选择上,她总是不厌其烦地充分引导当事人协商,即便是一方当事人在规定选择时间内无故缺席情况下,她也要让另一方当事人抽签决定并记入笔录、签字,做到把权利交给当事人,把权威留在法院。甘做绿叶衬红花,从事对外委托工作一年来,她带领技术室办理的超百件对外委托鉴定结果全部被审判业务庭采信,确认率达到了百分之百,无一件因违规操作或操作不当引发当事人不满。对每一个案件都进行详细地审查,严格按照立案程序,对每一份送检材料都严格把关,并及时委托鉴定机构,确保为审判工作提供确凿的科学依据,保证办案质量。2010年,她带领技术室工作人员共接受对外委托案件124件,已办理结案124件,结案率100%,源汇区法院技术室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技术工作先进科室”荣誉称号。她个人也被荣记三等功。
荣誉的背后,酸甜苦辣只有同事们知道。每年七、八月份,正是漯河的高温季节,杨慧娟为达到和鉴定人的密切配合,力求在较短时间内作出鉴定结论,她不顾炎热的天气,穿行往返于人流、车流、热流之中,请求鉴定人放弃休息日,加班加点及早作出鉴定结论。当有的被执行人对鉴定人上门评估房产、物产不配合,指责、谩骂时,杨慧娟都会耐心地做当事人工作,化解矛盾,劝其配合鉴定人工作。司法技术室的工作,虽然不能象法官那样威严的坐堂办案,但每个鉴定结论都与审判工作密不可分,同样涉及到民法、民诉法、婚姻法、物权法、继承法、刑法等法律。她钻研业务、努力工作,使司法技术鉴定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当事人评价一年比一年高。杨慧娟时刻牢记着公正司法的神圣职责,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司法理念,服务民众、传递温暖、促进和谐,为国家、社会贡献自己的青春、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