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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走进法庭上好步入社会“预习课”

  发布时间:2011-06-13 10:15:12


    “被告人小华,你对公诉人的指控有何辩解码?......”这是源汇法院在4月25日审理一起非法拘禁刑事案件。在旁听席上,是一百多名来自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学生,他们是今年年初该校成立的"法律协会"的成员,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学员们各个神情专注,边听边记;庭审过后,学员们马上把该案主审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个人徐蓓围了起来充满了好奇的问各式各样的问题。

   源汇区法院一向注重对广大青少年普法教育,继2010年对辖区内各中小学进行普法教育的基础上,今年又在辖区内大专院校推行法治教育课程。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校内没有设专门的法律专业。源汇区法院在大力推行法治教育课程的同时,帮助学校建立了学生会"法律协会",帮助同学们了解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难题。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大学生法制教育不足难题。进入今年四月份,一件涉及多名青少年参加传销组织的案件引起了全国十大青少年志愿辅导员、源汇区未成年审判庭庭长徐蓓的注意,该案五名成员中四名都是90后,并且有一名现年只有18岁,对这些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们教育意义深刻。

    4月25日,是此案开庭的日子,源汇区法院组织了该校上百名大学旁听此次庭审。

常青,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法律协会主席。

在参加庭审后说,过去总听人说,传销不可信,到底传销是什么情况,同学们都不了解。通过此次庭审活动,我们近距离接触了社会知识,通过实际案件让我们深化了法律理论,让同学们感到传销害人害己。我们法律协会准备将此次庭审的感想带回校园,让更多的同学来到法庭这个社会大讲堂,多接触典型案例。让同学们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为毕业后更好的服务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小星(化名),陕西省白水县人,该案犯罪嫌疑人之一。在庭审过后,法官了解到,小星现年只有19岁,家里上边有一个哥哥,下边有一个妹妹。初中没上完就不想上了,老师多次到家中做工作都没说到他心里,小星太羡慕外边的世界。被经常一起上网的网友骗到漯河做“生意”,与其他四名犯罪嫌疑人一起看管被害人,导致被害人从四楼跳下准备逃跑时摔伤,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看着同龄人在享受着阳光,享受着自由,在他的眼神里更多的是羡慕和躲闪。主审法官徐蓓对这些孩子都感到惋惜,特别是小星。鼓励小星好好认罪,争取宽大处理,早日从新步入社会,做一个有用的人。

徐蓓,源汇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

2006年被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评为第六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2009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2006、2007、2008年被省高院、市中院荣记二等功二次、三等功一次;2007年、2009年分别被省团委授予“五四青年奖章”、“省优秀青年”;2008年被漯河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漯河市十大杰出青年”等。

    多年从事未成年人审判经验让她以一名普通共产党的情怀和法官的职业责任,立足审判工作,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己任,默默奉献一颗爱心,受到群众的尊敬和爱戴。她坚持实施“1+1”帮教工程,与未成年犯结成一对一的帮教对子,采取重点考察与普遍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在普遍走访考察的基础上,对那些家庭管教薄弱,自我约束能力差的未成年犯着重考察,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矫正,定期回访,听取汇报,抓好典型,总结帮教成果。近年来,她帮教过的200余名未成年犯,无一重新犯罪,均成为能够自食其力的社会有用人才。徐蓓同志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立党为公,司法为民,树立了人民法官“公正、廉洁、文明、亲民”的良好形象。

徐蓓说,今天的庭审很成功,我们的大学生的问题从“洗脑”是怎没回事,到如何辨别一些新生骗局。说明我们的大学生朋友们已经在思考怎么预防。作为一名法官,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可作为一名社会普法者任务才刚刚开始,有一句名言,人的思想就像一块地,不长苗就长草。大学生们马上就要步入社会,这是他们人生走出的重要一步,我们就是要通过大学生参加庭审,牢牢的占领法治思想这块阵地。为此案的嫌疑人感到惋惜的同时,更多的想到怎样扩大教育范围,让更多的未成年人、成年人通过旁听审判得到启示,毕竟我们法官的力量是有限的,还是要预防、教育为主,打击、感化为辅。通过大学生步入法庭听案例,让他们在校园里,在今后步入社会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更好的为社会做贡献。今天的大学生就是明天社会发展稳定的主力军,抓好他们的法治教育,意义重大。

责任编辑:陈戈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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