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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人民司法警察

  发布时间:2012-03-28 08:14:47



    人民警察是一种特殊的职业,肩负的使命是光荣的、重大的。周恩来总理曾经说过:“国家安危,警察系于一半。”人民警察在我们的国度里是人民的勤务员,是社会的公仆。对于从事这一职业活动的人来说,它既是一种牺牲,更是一种责任。

    我们司法警察和全国所有警察一样,就是要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就是要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不同的是,我们在法院这一特定的区域范围内,用我们法警的聪明才智,勇敢顽强,辛勤汗水,在保卫着我院的安全和法治的畅通。肩头千钧重, 责任重如山。

    在此时此刻,我们很自然地就从先进事迹联想到了岗位与责任。先进典型为什么会牺牲?说得大一点,他们是为了祖国和人民;说得小一点具体一点,他们就是在用实际行动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履行着自己的责任,就是要让群众因为我们的存在而感到安全,感到可靠;让歹人看到我们感到害怕,感到胆寒。我们只有拥有了这种形象,拥有了这种意识,我们才配穿这身警服,我们才有资格说“院里的平安是我们应尽的职责,大家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收获,各位的理解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 ”。这种责任意识是赖以支撑的柱石,是亿万人民可以放心托付的希望,是力量之所在,更是让我们警徽闪光的源泉。

    为人要正直,处事要公正,光明正大、正气凛然,这是人民司法警察的形象,更是对一名法警的基本要求;同时,这也是我们赖以安身立命的护身符。我将时刻做到堂堂正正、端端正正,因为这是领导和同事们的信任,是群众的托付。

    说一千,道一万,最终还是要落到这个“责”字上。“责”就是责任,是责任心、责任感。要求你要有一股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工作责任心,本着对党、对人民无比负责的工作作风,以一腔热血,一身正气,一股锐气在本职岗位上书写自己的人生档案, 描绘自己的人生画卷。

    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我们人民司法警察将努力树立更为崇高的责任意识,在人民赋予的岗位上,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法治的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黄隆阳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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