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源汇区法院推出“四项提示”,把诉讼中容易忽视的诉讼风险及时提示当事人,使群众人打官司做到心中有数,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立案提示。即对那些文化水平不高,诉讼技能差以及容易引起矛盾激化案件的当事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搞好接待,及时解答立案咨询。对当事人在诉状中没有写明诉因的,及时予以说明,并告知其补充完整。
举证提示。即告知当事人应当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财产保全提示。即对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进行释明,增强其财产保全意识,防止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案件审理中被转移、变卖,导致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陷于被动。
申请执行提示。即告知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应按申请执行人须知中相应条款办理,超过期限申请的,法院不予受理,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没有足够财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能对未履行的部分裁定中止执行或发放申请权登记凭证,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将可能暂时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