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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遏制职务犯罪分析

  发布时间:2012-04-06 08:56:57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滥用职权,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的总称。职务犯罪严重侵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职人员行为的廉洁性,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党的形象都会造成重大的损失。一、当前职务犯罪的新特点

    当前,我国职务犯罪呈现新的特点,具体可体现在下列两个方面:                                                                                                                  

    1、犯罪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

    犯罪主体呈多元化趋势:其一,其主体呈现两头发展趋势。一方面犯罪官员的级别越来越高,影响之深、令人震撼。另一方面过去被认为不属于官员的“村官”也屡犯大案,据统计,中国“村官”职务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此外,职务犯罪所涉职权领域极具普遍性。其二,近年来职务犯罪逐渐呈现集团犯罪的特征。共同犯罪、一人数罪的现象不断增多,窝案串案、团伙作案不断被披露。一些领导干部的家族成员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夫唱妇随”,“子代父收”等花样很多,犯罪出现了家族化的倾向。其三,犯罪人员呈年轻化、知识化趋势。当前70后、80后公务人员的职务犯罪已开始大量产生,这反映出社会消极因素对年轻的国家公务人员思想的长期侵蚀,已产生了不良的后果。同时,这些主体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智力水平,这也为实施智能化犯罪行为奠定了基础。随着司法机关侦察工作中技术含量的增大和打击力度的加大,职务犯罪也日趋智能化。其四,特殊群体犯罪突出。司法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呈上涨趋势,司法腐败已成不争的事实。司法人员作案手段带有明显的职业特点,反侦察能力强,干扰因素多,增大了查处难度,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国企领导犯罪依然突出,国有资产流失依然严重。

    2、犯罪表现形式更加多样化。    

    其一,犯罪程度日益严重,大案要案急剧增多。一些涉案标的极大,触目惊心。其二,犯罪后携款外逃情况特别恶劣。国内及某些外派机构官员犯罪后,为逃避打击,往往携巨款潜逃海外,造成国有财产大量流失。其三,犯罪范围向新领域延伸。已渗透到生产、交换、消费等各个环节;从过去的个别部门、行业已渗透到国家的各行各业、各个部门。例如,职务犯罪从对金钱、物品等消费物资的直接占有逐渐转向对生产资金的占有;由经济领域向政治和司法领域渗透。又如由从提供物质财富的领域蔓延至创造精神财富的领域。最近,舆论对“雅贿”的关注便是其著例。其四,一些新的职务犯罪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和集团犯罪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又与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相互吸附,互相利用。重庆打黑风暴也暴露出了该方面的问题。其五,职务犯罪的日益增多越来越来揭示出其与“吏治”(干部人事制度)缺陷相互之间不良的影响。干部选任制度的缺陷,是造成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用人腐败往往使干部的选拔、任免、使用、监督和罢免环节出现问题,不称职的人员充斥期间,职务犯罪不可避免。

    二、当前职务犯罪上升的主要原因1、从主观原因看,主要是公务人员公权观念扭曲,私欲观念和特权思想作祟。旧的封建思想残余是职务犯罪的思想根源。由于教育的缺失,导致部分公职人员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发生了严重的偏移;利益观念错位,特权思想严重,法制观念淡薄,从而不能正确行认识和行使手中的权力。拜金、享乐思想泛滥,思想变质、道德败坏。如果真正树立了权为民所用的观念,就不会滥用职权,违法乱纪,最终走上犯罪道路。2、从客观上来讲也有诸多原因。体制的缺陷,给腐败的滋生留下了很多空隙和漏洞,使腐败分子有机可乘。体制改革为我们党和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但也给一些职务犯罪者有机可乘,他们钻制度的漏洞,混水摸鱼。由于权力过分集中,各种监督制度不健全、监管力度不到位,监督乏力。权力的集中会导致腐败的产生,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但实践中一些机构监督效能不高,有些甚至形同虚设。同时,一个健全的监督体制仅靠公权监督是远远不够的,一旦某个环节脱节,必然会形成新的腐败。因此轻视私权的监督也带来了不良的后果。具体职务行为缺乏透明度,也是重要原因;一些公务人员在工作上只唯上,不唯实;司法机关保障机制不完善,工作人员待遇、福利低,制度建设落实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司法工作人的职务犯罪。

    法网疏漏,廉政法制不够完善。现行刑法还存在一定的立法空白,使某些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却无法受到法律的制裁。诸如财产等有关事项申报的规定还未上升到法律的层面。执法不严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司法人员执法力度不够,以罚代刑,也助长了职务犯罪。

    三、遏制职务犯罪的策略1、既要注重自律又要强化监督。公务人员往往执掌各项权力,而这些权力说到底是人民授予的,行使权力必须谨慎。党和政府一再强调要加强廉洁自律,防患未然。首先,要强化思想教育,既要务实,也要务虚。防止只抓业务不抓素质的倾向;其次,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廉洁、清正的执业理念。提倡“五爱”公德,培养执政为民的高尚情操。最后,要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只有广大公务人员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权为民所用的强烈意识,才能有效防止职务犯罪。虽然大部分公务人员可能做到廉洁自律,但不能保证所有的人都能做到,同时,权力自身也有两面性。职务犯罪的本质是对公共权力的滥用,以公权谋取私利。如果掌权者受不到制约,那么就很容易违法犯罪。为此,在权力系统中必须强化监督和制约,从客观上有效预防和控制职务犯罪。当前,尤其要加强舆论监督的作用。要给予新闻媒体真正的知情权、调查权、评论权、曝光权,使之不失为制约职务犯罪的锐利武器,从而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要有效引导和发挥网络监督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监督实际上是他律,必须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2、既要坚持道德教化又要加强制度建设。

    领导干部抗腐败能力不高,是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必须加强思想教育,筑起预防职务犯罪的坚固堤坝。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道德素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使广大党员干部养成热爱学习、自觉改造的好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带头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加强廉政机制建设,通过体制改革和创新,从源头上治理犯罪。从改革人事制度入手,提高民主、公开、竞争的程度,严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关。从改革财经制度入手,紧盯住要害部门,加大财经监管的力度和措施,要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入手,有效规制权力行使,不断完善规范政府行为的各项制度。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逐步养成依法行政的良好习惯,从而有效的避免职务犯罪的发生。  

    3、既要防又要打,惩防并举。

    打击职务犯罪不是目的,所以要注重预防。要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立法,同时,立法完善与严格司法要并重。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预防工作水平,要构建立体预防体系,实现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治理。要加大打击力度。首先必须要做到及时发现犯罪,建立起及时发现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其次要完善刑事立法,相关的定罪处罚的标准有待进一步细化。要强化刑事司法,确保刑罚打击的及时性,准确性。司法机关要进一步打击行贿行为。要加大对当前职务犯罪重点领域的打击力度,当前必须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充当黑势力“保护伞”,包庇、纵容黄、毒、赌等违法犯罪案件。

   总之,在当前,职务犯罪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只有联系实际,针对职务犯罪的新特点,采取有效对策,才能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这个政治“毒瘤”,为廉政建设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黄隆阳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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