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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2012-04-09 08:12:34


    近年来,源汇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作为一项统领全局的工作,以党建带队伍,以队伍促审判,以审判促和谐,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实干,在实干中发展,党员素质、审判质量、工作效率和法院形象实现了新的提高。先后被漯河市、源汇区委宣传部授予“优秀基层党校”、“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等荣誉。

    创新组织体制,加强活动领导。源汇区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找准切入点,力求组织精干、目标明确、载体新颖,确保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科学性、全面性和针对性。在组织结构创建上,成立了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任组长,抽调精干人员成立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研究、部署创建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构建起了良好的工作格局。在目标任务确定上,每年年初都召开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并制定了年度创建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在活动载体设计上,着重加强了以学习型领导班子带动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工程,根据年度计划安排,连续在春节前后组织开展了“学习月”活动,并从2008年起,一年一个主题,先后开展了“规范建院年”、“审判质量管理年”、“司法能力建设年”、“法院文化建设年”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纵深发展,确保了创建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保证各项指标任务落到实处。

    创新学习方式,注重学习效果。该院在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中,始终把创新学习方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制度入手,丰富学习形式,开拓学习阵地,大力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学习制度创新。每年年初,该院都紧密结合上级指示精神和年度工作实际,制定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支部学习制度;健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支部学习会、学习交流会等机制,完善中心组学习、学习考勤、学习档案、经验交流、检查考核等制度,以制度和规范保证了学习活动的落实。二是学习阵地创新。新开辟了三个学习阵地。投资10余万元建成了高标准的党员电教中心;投入近20余万余元建成法院文化中心,并与漯河市新华书店联合开辟党员学习一角;在源汇法院网开辟党员法官专栏,主要用于党员风采展示,发表法官论文等。三是学习形式创新。每年根据不同时机,适时通过举办讲座、专题辅导、座谈交流、巡回活动、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教育的实效性。每个学习阶段结束,都会组织专门的考试,将考试结果运用到党员干部的成长中去。较好地调动了全院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员学习终生学习的理念逐步形成。

    创新活动载体,激发学习热情。源汇区法院在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中,针对不同层面党员干部群众的特点,推出了一系列别具特色的活动载体。一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近年来,该院先后涌现出一批在全国全省法院叫得响的优秀模范党员。院长助理王树华先后获得全国指导民调先进个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中国法官十杰、全国先进工作者等五项国家级荣誉及省市区级荣誉近百项,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徐蓓先后获得全国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河南省优秀法官等荣誉50余项。正是他们的辐射带动,先后涌现出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王兵,河南省模范法官夏晓丽,河南省反家暴先进个人曹玉娥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二是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该院把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与双争活动紧密结合,在各个党小组开展“创建学习型窗口”活动,在广大党员干警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创先争优已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先后4余人荣立个人二等功,20余人荣立个人三等功,500余人次受区级以上奖励。三是积极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为保证学习的成效,院党组积极为党员干警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每年结合年度教育任务和工作重点,选择恰当时机适时组织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体育活动、文艺晚会、廉政书画展等活动,与此同时,还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学习活动,适时组织党员干警到革命圣地参观,选派优秀党员法官到全国优秀法院参观见学,这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群众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党员干警工作热情进一步迸发。

    下一步源汇区法院将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结合,与法院长远科学发展更加紧密结合。一是将学习创建活动与全市全区发展稳定大局相结合,以理论学习指导实际工作,提升自我境界、增强自我修养、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与司法审判工作紧密结合。把学习的成果运用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去,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上下功夫,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上做文章,较好地履行司法审判职能。三是与法院文化建设相结合。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注重法院文化建设,着力培养干警的文明理念,通过制作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文明标识,营造浓厚的文明氛围;通过开展学术交流,提升法院文化品味;通过严谨、规范的审判程序,强化法官的中立公正意识;通过规范办公、文明接待,展示法官文明司法的风采,整个院机关呈现出风正、心齐、气顺、劲足的良好精神风貌。

责任编辑:黄隆阳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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