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汇区法院基层法庭在审判实践中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不断探索调节技巧。2012年第一季度审结的240件各类民事案件中,调解和撤诉229件,调撤率为95.8%。
立案前调解。通过边立案、边调查、边调解的方式,让一些简单纠纷的案件在立案时或开庭前得以调解,在当事人自愿调解的前提下,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在开庭审理前做好调解工作,消除双方误解,化解矛盾。
庭审中调解。庭审中针对不同的个案,庭审人员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调解。通过大量细致耐心的工作,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使双方摒弃前嫌,握手言和,撤回起诉。
庭后调解。对采取庭前、庭中调解后无明显效果的案件,上五庄法庭并非一判了之,而是另辟调解新路,在开庭后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将双方当事人再次召集到一起,营造出一种轻松的闲谈氛围,再次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工作,使双方在闲谈中不知不觉间拉近了距离,消除隔阂,进而达成调解协议。
多方调解。针对部分当事人对“打官司”持有抵触情绪,致使部分案件难以调解的实际,上五庄法庭的审判人员在调解中基于既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又让双方当事人作出适当让步的考虑,在调解方面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挖掘有助于法院做好调解工作的社会资源,积极借助人大代表、基层调解组织及双方当事人的亲朋好友等社会力量,协助做好调解工作,通过多方配合做工作,有效化解了许多社会矛盾,促进了“案结事了”和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