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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漯河市源汇区法院案件评查“四化”措施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2-04-24 15:33:15


    漯河市源汇区法院为深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落实案件评查标准,坚持“四化”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一是案件评查范围全面化。把当年所办案件全部纳入案件评查范围,做到不遗漏一案,在评查内容上既包括案件的程序和实体,还包括案件庭审质量、裁判文书制作以及案卷装订等多个方面。  

    二是案件评查内容规范化。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做到案件评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是案件评查结果公开化。坚持每月将评查结果进行公开,每月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将案件评查结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  

    四是案件评查奖惩制度化。每月根据《岗位工作奖惩办法》和案件评查结果,将干警办案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被评为优秀的进行物质奖励,被评为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纠正。

责任编辑:黄隆阳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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