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后勤工作是司法审判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后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司法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多年来,区法院领导班子不等不靠,紧紧围绕“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工作主题,不断加强后勤保障机制建设,探索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保障模式,开源节流,保障服务,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司法审判质量与效率大幅度提高。
一、牢固树立“三个意识”,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法院作为国家司法审判机关,必要的车辆、装备管理是开展司法审判的重要保障。源汇区法院在开展好日常审判的同时,把司法政务纳入法院整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较好地保障了司法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转。在服务保障上该院牢固树立“三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一是牢固树立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是从全院工作大局上去思考、筹划、安排工作;三是从增强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出发,牢固树立“辛苦我一人,方便所有人”的服务观,以高度的责任感,热情、快捷、周到地为审判工作和人员搞好服务,坚持利民、便民、为民方针,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由于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该院后勤行政管理工作效率提升,审判及办公环境大有改善,便民、利民举措不断,助力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
二、加强“三化建设”,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制度是管理的生命线。该院在物质装备建设工作中,大力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构建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物质资源的保障效益。
一是实施“标准化建设”。即在基础设施、装备建设上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从工作实际出发,认真领会有关规定精神,制定相应的标准,如办公用品、机动车辆、计算机的配备,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工作需要的情况变化而变化,适时制定和完善统一的配备标准。
二是实施“规范化建设”。即不断建立健全在新形势下与行政后勤管理相适应的财务、固定资产、车辆、基本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工作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考核奖励办法。该院先后制定了诉讼费及案款的收支办法、办公经费借支及报销规定、关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办公大楼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办法、法庭使用和管理规定、办公用品采购办法、法院接待办法、库房保管制度、法院接待及会议安排审批制度等,把各项工作职责尽可能地明确到人,使各项工作都有切实可行的规范,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三是实施“社会化建设”。随着法院机构改革的全面推行,人民法院的物资装备建设工作在逐步由原来的供给型、福利型、封闭型向专业分工协作基础上的商业化、市场化、企业化的方向转化。该院在基建项目、车辆购置与设备维修等方面,大宗物品或重大事项均由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在具体执行中采取社会公开投标、委托代办等办法,实施社会化服务与管理,降低了成本,为创建节约型法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物资装备建设,不断提高科技含量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改善物资条件,加强物资装备建设,不断提高审判科技含量,有利于保证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有利于保证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优质高效的完成。
一是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快物资装备建设步伐。在办案业务经费开支上,该院积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沟通与联系。采取年初总请示、年底总汇报,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单独、反复、多方位请示报告的方式,及时向地方党委、人大汇报法院的物资装备建设规划、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和审判工作重点,力争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有限的地方财政条件下,最大限度地争取资金支持,从而解决法院物资装备建设所需要的资金缺口问题,积极实现人民法院“软件”改革与硬件建设的共同进步。
二是树立全局意识,加强建设规划。树立物资装备工作全局一盘棋的思想。为此,该院在考虑和安排费用支出、装备配备时,始终以确保审判一线为重点,坚持合理科学、统筹兼顾、立足长远、考虑当前、分期分批、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加强指导、监督和规划,合理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随意建设,加强规划性建设、体系性建设。对不急需的又不影响重点建设的项目,坚持有钱则办,无钱则缓的原则进行建设,对紧急而必须建设的项目,宁愿压缩其他经费,想方设法也要解决。工作中牢固树立效益意识,在强调社会效益的同时,更强调经济效益,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立足本地区,着眼发达地区,力争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在有限的条件下积极向办公现代化靠近,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三是围绕公正效率主题,突出建设重点。人民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离不开物质设施,特别是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办公手段作保障。为此,该院物资装备建设紧密围绕审判法庭、计算机网络和办公自动化等重点项目进行。一年来,院领导班子克服种种困难,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美化工作环境,改善办公办案条件。投资30余万元对两个基层人民法庭进行规范化建设。2009年10月,全市法院系统基层人民法庭现场会在源汇区召开,与会人员对阴阳赵法庭的建设成果予以高度赞扬。11月份以来,省高院张立勇院长、郝东亚副院长、漯河市委张社魁副书记、市中院邱恺院长、源汇区委马超音书记等领导先后到阴阳赵法庭调研,对基层法庭规范化建设予以充分肯定。在办公办案上舍得投入,全力营造拴心留人的工作生活环境。2009年投资10余万元对院机关、法庭进行绿化、美化,达到文明单位要求;投资近20万,新购置电脑25台、打印机20台等设备,按照省级标准装配了视频会议室,极大地改善了办公办案条件,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投资10余万元对各业务庭的办案用车进行全面维修,保障了办公办案的有序高效开展。投资15万元改建了供暖设备,实现了供暖的节约化、常态化,达到了环保要求。
四、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精心打造司法服务品牌
一是改建和增设了相关便民设施。如为了便于当事人立案,重新整修了立案大厅,在立案大厅设有休息区、咨询区、书写区、展示区等,专门备有饮水机、写字笔,还免费提供各种立案、诉讼、保全、执行等“诉讼指南”普法宣传资料。
二是服务与帮助统一,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该院在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和服务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利用司法资源救助弱势群体。如方便诉讼,指定辩护,对确有经济困难的人民群众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尤其对追讨民工工资案件提供司法救助,开通立案、审判、执行绿色通道等等。让每一个公民和法人都能打得起官司,切实做到“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保民安”,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让司法进步的成果惠及全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