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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汇区法院对老赖发出“限高令”

  发布时间:2012-07-04 12:56:53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发布2周年之际,6月源汇区法院针对执行难案件在各大媒体发出了“限高令”曝光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申请人王某是漯河市某公司职工,因为劳动争议,法院判决公司给王某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对立情绪比较大,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处于停业状态,经法院干警多方查找无财产可执行,办公地点和储货仓库已是人去楼空,和公司法人联系,法人总是推脱、搪塞,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源汇区法院执行局果断对其实行了限高令,法人在报纸上看到后感到了压力,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希望妥善处理此事,怕公示带给自己影响,7月1日该案双方已达成和解。

    源汇区法院执行局发出限高令后接到案件举报220条,有价值线索20条,执结案件12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黄隆阳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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