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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汇法院开好示范观摩庭 体现法官公正核心价值观

  发布时间:2012-08-01 21:37:3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两评查’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源汇区法院七月份以来多措并举认真做好示范观摩庭工作,认真查找审判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和薄弱环节,以评查促培训,以评查促提高,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源汇区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示范观摩庭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王振华为组长,党组成员和资深法官为评委的庭审评查活动小组,为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按照上级法院通知要求,院审务办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庭审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庭审评查”活动中做好庭审示范和排期开庭工作的通知”。各业务庭室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本庭室的在审案件进行了梳理,确定了本庭参加示范观摩庭的案件、人员、时间,并及时上报给了院庭审评查活动小组。我院各业务庭室共上报示范观摩庭18件,其中刑事案件4件、行政案件2件、民事案件12件。主管副院长参加庭审示范观摩的案件共计9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行政案件1件、民事共6件。各业务庭庭长参加示范观摩庭的案件共9件,其中民事案件6件、行政案件1件、刑事案件2件。目前各业务庭室已开过的示范观摩庭共计14件,其中刑事案件4件、行政案件2件、民事案件8件。各业务庭室在主管副院长的带领下对本庭的示范观摩案件进行了自评自查。通过已经进行的实际庭审情况来看,基本能够反映参评法官个人的庭审技能和水平,较为真实地反映了法官的庭审能力,也为全面了解、掌握、评价我院庭审水平提供了客观真实的素材。

    7月31日,源汇区法院党组就此次示范观摩庭活动进行了讲评。认为庭审观摩总体上达到了预期目的,庭审程序的设置较为规范,庭审各阶段分明;法官的仪表姿态端庄,庭审驾驭能力总体较好,多数法官语言表达准确精炼,对案件的把握及庭审应变能力较强;在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焦点的归纳及法庭调查重点的确定、质证的全面性及层次性、认证的说理性、正确处理职权发问与交叉询问的关系、主持庭审辨论的能力等诸方面,多数法官表现良好,反映了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源汇区法院法官队伍通过学习、查摆具备了较强的为民意识、较好的公正意识和较高的庭审素养。

责任编辑:黄隆阳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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