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人民网河南频道头版报道法官徐蓓事迹

  发布时间:2012-10-24 08:32:49


    2012年10月22日,人民网河南频道头版河南省优秀人民法官大型系列报道漯河行对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徐蓓作出题为《铿锵玫瑰点亮孩子的未来》专题报道。

    在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女法官,孩子们都亲切的称呼她“法官姐姐”。在法官队伍中,她像一朵玫瑰散发着耀眼夺目的光芒,用她的真诚和馨香指引孩子们迷途知返,她就是源汇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徐蓓。

  心怀对法律的忠诚和对孩子的爱,作为一名法官,徐蓓创新审判,让法律审判不再那么冷酷无情,充分落实法律的预防和教育功能;作为孩子们的“法官姐姐”,徐蓓为了孩子的未来,十年如一日,牺牲大量个人休息时间,用柔弱的肩膀默默的在普法宣传的道路上前进,激励35名失足未成年人上学就业,成为社会栋梁。

  圆桌庭审,用责任点亮孩子希望之心

  1997年,徐蓓从事少年审判工作以来,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力争审结的每起案件都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少年刑事案件,她有独到的见解。她深知对少年犯不能一判了之,而要在判后积极去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使其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

  鉴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生理及心理的特点,源汇区法院率先创办了圆桌庭审。采取审判参与各方环桌而坐的形式进行,以期营造良好的审判环境,进而实现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

  徐蓓介绍,每次进行圆桌庭审,她都要组织制定并发放《未成年人犯罪定罪量刑调查表》,深入被告人犯罪前所在的社区、村组、学校及犯罪后侦查起诉机关及看守所全面调查被告人表现情况,然后进行综合评价,将其作为量刑和后续帮教的依据。

  “这些工作虽然繁琐,但必须做,尽最大可能帮助他们重塑信心,改过自新,这是党员法官的责任。孩子可以说是父母一辈子的希望,看着他们走上法庭,我真是感到痛心。”徐蓓说:“由于‘孩子’生理、心理均不够成熟,走上庄严的法庭时,往往因为恐惧对犯罪事实不敢供述或陈述不清,或语无伦次答非所问,造成当庭供认不实的严重后果。圆桌庭审可以减轻、消除‘孩子’的恐惧、对立、抵触情绪,起到一种家庭式的感化和教育效果。”

  “谁说法律无情?”“谁又能说一个人民法官没有感情?”源汇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何曙光介绍说:“徐蓓长期从事处理少年犯罪案件,在工作中的表现非常积极,每天埋头整理文件,起早贪黑,可以说她是带着对孩子们的爱在办案。日复一日,多年的积淀,她养成了对经理的案件不放过任何一个纰漏点的习惯,就怕冤枉了一个孩子,耽误了孩子的一辈子。”

  与徐蓓工作在同一战壕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乔清霞对徐蓓的表现赞不绝口:“我们在一起办案这么多年来,说实话我真的很佩服徐庭长,她的政治素质很高,在案件办理上,一丝不苟。在案件审理上,她抓住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了解青少年的内心世界,再通过细致的排查,了解少年犯背后的生活环境,进而对他们进行教育感化。徐庭长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被她帮教过的孩子没有一个再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并且都找到了生活的方向。”

  “法官姐姐”专线,让孩子们的问题变的不是“问题”

  徐蓓是专门从事青少年违法犯罪说服帮教工作的。在漯河可谓是家喻户晓,她先后被漯河市13所中小学校聘请为法制副校长,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常年活跃在学校、企业和乡村,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漯河广播电台开通“法官姐姐”专线后,回答家长和孩子们遇到的法律问题成了她工作的一部分。她习惯性地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称作“孩子”,而那些曾经经她审理过的孩子,也会投桃报李,对她尊敬和感激。

  曾经小学六年级就辍学在外的小王激动地告诉记者:“徐大姐真是好啊!我年龄小,不懂事,犯了法,多亏有徐大姐,他不但教会了我怎么做人,还给我找工作,让我在这个社会上有用武之地。我很感激她!”说完小王紧紧地握住徐蓓的手,不愿松开。

  “怎么预防青少年犯罪?”“怎么对他们进行宣传教育?”徐蓓在立足审判的同时,坚持向前延伸,利用法制宣传、法制信箱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她先后与漯河小学、漯河八中、实验小学等市区几十所中小学校结成法制宣传联系点,结合典型案例上法制课,观摩庭审现场、设立模拟法庭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

  2003年,徐蓓加入了青年志愿者的队伍,用爱心和法律去帮助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无论工作多忙,只要团市委组织法律方面的活动,她都准时到达,全心投入。三年来,徐蓓为全市28所中小学作法制报告36场次。她利用自己在审判工作中积累的大量生动案例,深入浅出的讲解法律知识,教育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2年9月初,徐蓓来到漯河市十五中,深入校园,给刚入学的学生讲解法律知识。

  “徐蓓是一个非常好的法官,她差不多一年来学校一次。十五中位于城乡结合部附近,里面有很多留守学生,父母到外地打工,把孩子留给爷爷奶奶照顾,孩子的法律意识不够健全,很多不懂的地方也没人去正确的引导。了解到这样的情况,她亲自给学生们讲课,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提起徐蓓十五中的教导处主任张晓伟竖起了大拇指。

  十年耕耘,只为简简单单践行人民法官的职责

  十余年来,徐蓓以一名普通共产党的情怀和法官的职业责任,立足本职审判工作,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己任,奉献一颗爱心、无怨无悔。

  她在业余时间主动送法到校园、到街道、到农村,义务做普法宣传,积极预防犯罪,受到人民的尊敬和爱戴。先后被全国少工委评为第六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省政法委评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省文明委评为“百名优质服务标兵”。被团省委授予“五四青年奖章”,被漯河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市宣传部、团市委评为“漯河市十大杰出青年”,市中院、市政法委评为“严打先进个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并荣立二等功二次、三等功一次。被团市委评为“优秀校外辅导员”“新长征突击手”等荣誉。

  面对同事们的夸奖,徐蓓并没有说什么,她说这都是自己的职责所在,她也不知道自己缘何就获得了那么多的殊荣。只觉得自己无愧于法官这一职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徐蓓认为他所做的一切就是践行了人民法官的职责,普普通通的做好一名法官。她说:“当某天走在大街上,有人跟她打招呼说徐厅长好,当年我的案子就是你受理的,这就是我的满足,简简单单,做好一名法官,回报社会”。徐蓓就像一朵玫瑰,开在孩子心头的,那抹永不凋零的亮色。

责任编辑:黄隆阳    

文章出处:宣教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26276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