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人民网人民视点栏目热播漯河市源汇区法院法官徐蓓事迹《爱心感化 助迷途孩子回归社会》,引起广大网友热烈反响,很多网友咨询,评论!
徐蓓,是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从事青少年违法犯罪说服帮教工作。对少年刑事案件,徐蓓有独到的见解,1997年从事少年审判工作以来,她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力争审结的每起案件都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徐蓓认为: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从无知到有知,心理与生理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容易受到不良事物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如何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如何积极预防犯罪、把法制观念植根于未成年人的心中,是徐蓓经常思索的问题。十余年来,徐蓓习惯性的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称作孩子,她常说:“他们还小,作为法官,我们有责任帮迷途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心怀对法律的忠诚和对孩子的挚爱,2007年,徐蓓创造性地试行了圆桌庭审。与普通庭审相比,圆桌庭审采取审判参与各方环桌而坐的形式进行,以营造良好的审判环境,进而实现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
在庭审中,徐蓓通常都会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父母发放一份对当事人个性评价、成长环境、犯罪成因、悔罪表现等综合评价的书面意见书。书面意见书以鼓励、赏识为主,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个性、成长中存在的积极与消极因素剖析一番,突出强调其身上的聪明、勤快等多项“闪光点”,这令很多当事人父母大为吃惊。徐蓓在少年审判中引入“赏识教育”为主导的法官综合评价制度,判刑不忘表扬闪光点,意在用心理学、教育学的规律,让未成年嫌疑犯修正人格,感受宽容,增强信心,为未成年嫌疑犯今后重新走入社会打下良好基础,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二次犯罪。其实,针对少年审判,无论是圆桌庭审,还是综合评价制度,其背后都是法官大量前伸后续的“热身活动”。每次进行圆桌庭审,徐蓓都要组织制定并发放《未成年人犯罪定罪量刑调查表》,深入被告人犯罪前所在社区、村组、学校及犯罪后侦查起诉机关、看守所全面调查被告人表现情况,然后进行综合评价,将其作为量刑和后续帮教的依据。
据统计,多年来,徐蓓帮教的少年犯无一例重新犯罪。她先后安排35位少年犯上学就业,让一个个问题少年重归社会后成为了有用之才。徐蓓让法律审判变得不再那么冷酷无情,同时也充分落实了法律的预防和教育功能。那些曾经经她审理帮扶过的孩子,投桃报李,亲切地把徐蓓当作自己的“法官姐姐。她个人也先后被评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百名优质服务标兵”、“河南省优秀女法官”等荣誉称号。面对潮水般涌来的赞誉,徐蓓认为,她所做的一切只是践行了人民法官的职责,她只想简简单单,做好一名法官,回报社会。徐蓓说,她最大的满足就是当某天走在大街上,有人跟她过来打招呼,说徐庭长好,当年我的案子就是你受理的,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