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来,漯河市源汇区法院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把案件质量作为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重点工程,以案件质量评估为龙头强化审判管理,积极发挥案件质量评估指标的“晴雨表”“指挥棒”作用。
一是提高认识,以科学和发展的理念指导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多次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和司法统计工作会议,使全院干警围绕审判工作的中心任务,着力将工作职能从单纯的评估排序向综合性的分析研判转变,将工作重心从单一的纠错问责向全方位的审判指导转变,实现案件质量评估与司法统计、审判管理和司法决策的有机结合。
二是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案件质效评估工作。根据最高院案件质效评估实施意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并下发了《源汇区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实施意见》。
三是加强案件信息录入管理工作,打牢开展案件质效评估工作基础。针对本院案件信息录入情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限时整改;不定期抽查各个业务庭室案件信息录入质量,核对司法统计报表数据,确保案件信息生成的统计数据真实准确;重点对来信来访、陪审员参加审判案件的数据进行核查。
四是及时制作和发布《司法统计对比分析》。每月发布《司法统计对比分析》,为全院审判部门掌握审判执行工作动态提供司法统计数据。
五是加强对审判质效发展态势的分析研判。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分析,为法院领导掌握审判运行态势,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工作部署,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达到自觉运用评估体系调整司法决策的目的提供可靠依据,实现三个转变即司法决策由经验型的主观分析向研读数据转变,质效管理由外部督促向自我加压转变,司法难题由被动应付向积极应对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