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是大多数父母对子女的期望。一些骗子也正是利用了父母的这个心理,用笨拙的骗术诈骗钱财却屡屡得手。10月23日源汇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利用安排工作多次诈骗的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2年4月至9月期间,张三谎称认识漯河领导,以能为李某女儿安排工作为由,在漯河市农机局门口、柳江路文萃小区门口等处先后多次通过闫某、丁某,骗取李某现金共计人民币59500元。2010年8月16日,被告人张三谎称其弟弟张四是平顶山煤矿矿长并认识平顶山领导,以能为于某女儿安排工作为由,要求于某向其儿子张某账户汇款10000元。后于某于2010年8月20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张三儿子张某账户汇款10000元。2010年9月13日,被告人张三以需要向人事部门缴费为由,在于某工作的学校骗取于某现金2000元。
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合法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