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漯河市源汇区法院宣判一起在网络上购物诈骗案件,被告人以买家客户的名义骗取卖家客服的信任,修改买家收件人地址和联系电话。在修改后的地址以买家名义接收网上卖家通过快递方式售出的物品,价值45046元。被告人小溪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1年7,被告人小溪在淘宝网站修改买家李广的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2011年7月29日,小溪以李广的名义在漯河市金山路签收卖家京摄贸金广角贸易有限公司通过漯河速运公司快递方式售出的价值为人民币4548元的北佳能EOS600D相机一套。第一次不劳而获后,小溪变得愈加不可收拾,在今后的一年内采用上述手段,多次诈骗物品。源汇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在网络上冒充买家,修改收件人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