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午,由源汇区综治委主办、源汇区人民法院承办的源汇区人民司法调解工作会议在区法院一号审判庭召开,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区法院院长王万松、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孙耀东、区司法局局长王俊超等领导出席会议。全区各乡镇办分管副职、综治办主任、124名人民司法调解员及区法院业务庭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人民司法调解工作是源汇区人民法院在与外地法院广泛交流、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报请区委政法委同意后,由区综治委牵头开展的。调解员业务由法院培训指导,经法院聘任,承担着调处简易纠纷、协助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职责。
会上,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孙耀东传达了《关于在全区建立人民司法调解网络的意见》、区司法局局长王俊超宣读了《源汇区人民司法调解员考评办法》等文件,与会领导向参会的124名人民司法调解员颁发了聘书。
按照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全有的要求,区法院院长王万松同志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王万松院长指出,人民司法调解是人民调解的延伸和具体运用,要整合各方力量,统筹各种资源,着力提高人民司法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要进一步完善人民司法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不断扩大调解工作覆盖面;要进一步加强人民司法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推进人民司法调解工作健康发展;要加强对人民司法调解员的业务指导与经常性的法律业务培训,增强人民司法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组织调解的能力,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全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王万松院长特别强调,法院承担着人民司法调解员培训与管理的重要职责,要切实加强对人民司法调解工作的指导与支持,要以定分止争为目标,以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协作配合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形成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整体合力。要提倡着重调解,实现人民司法调解员调解与司法审判的有效衔接、良性互动;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和定期排查制度,积极开展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排查调处,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后遴选人民陪审员将主要从人民司法调解员中产生,选择部分素质高、能力强的人民陪审员为法院常任审判员,享受与法官同等待遇。
会后,区法院安排本院资深法官对全体人民司法调解员进行了法律知识与调解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