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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汇区人民法院2010年春节联欢会方案

  发布时间:2010-01-22 17:12:28


    为促进法院文化建设,活跃节日氛围,丰富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激发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党组研究,决定举办源汇区法院2010年春节联欢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思想为指导,以繁荣法院文化为目的,以展示“审判质量管理年”活动成果为主要内容,以“欢乐、祥和、奋进、和谐”为晚会宗旨,营造积极向上,欢乐祥和的浓厚节日氛围。

    二、组织机构

    成立源汇区法院2010年春节文艺晚会领导小组

    组  长:王万松

    副组长:侯  勇  何  峰

    成  员:何曙光  陈  楠  赵明生  郭亚平

    韩  闯  赵  鹏  马国欣  刘书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马国欣

    办公室成员:左聪莉、庞玉宏、郭成军、蒲红伦、蒋春生、贺广胜、娄  霞、李友峰、杨慧娟

    办公室设三个工作组:

    演出组:负责节目安排和准备工作,负责安排演出人员并组织排练等。

    成员:左聪莉、郭成军、蒲红伦、杨慧娟

    节目宣传录制组:负责晚会前期筹备和晚会现场的录制、光盘制作等工作。

    成员:庞玉宏、陈  戈、李笑寒  

    后勤保障组:负责舞台监督及灯光音效、负责晚会后勤保障及晚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成员:贺广胜、娄  霞、李友峰、蒋春生

    三、演出时间、地点

    1、时间:2009年2月7日15时

    2、地点:一号审判庭

    四、节目准备与上报工作

    1、晚会节目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以是舞蹈、歌唱、小品、相声、游戏或其它舞台表演节目。

    2、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至少上报1个节目,多则不限。

    3、各部门推荐节目务必于2月1日前上报晚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宣教科509室,电话:3561709)。院晚会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上报节目进行初步遴选,对选定的节目,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排练。

    五、节目要求

    1、所有节目要求内容健康,生动活泼。

    2、歌舞类节目要求演员身着演出服装,小品、相声类节目要求现场表演要配合相应道具。

    六、评奖

    1、院2010年春节文艺晚会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士担任评委,对参演节目进行评奖;

    2、本次春节晚会设一等奖一名,奖励500元活动经费;设二等奖两名,分别奖励300元活动经费;设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200元活动经费。

    3、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七、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全员参与。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合力,确保晚会取得圆满成功。

    2、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晚会工作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活动部署,认真筹备,确保节目质量。

    3、突出主题,务求实效。晚会内容要围绕我院“审判质量管理年”活动创作节目,推陈出新(对原创节目将给予一定的加分),全面展现干警精神风貌,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推动我院2010年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陈戈 李笑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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