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中午,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和微信促成一起欠款案件和解,被执行人自动履行部分债务后,申请人自动撤诉。
大年三十早晨,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传来急促的电话声,漯河市民张某在湖南长沙打工来电提供执行线索,被执行人李某在漯河市某小区家中。源汇区法院执行局马上将线索转承办法官,组织4名执行干警到小区排查核实。终于在小区保安的配合下找到被执行人居所,并排查出被执行人电话。执行法官经过电话沟通做工作,李某愿意还款,但需要和申请人商量还款事宜。原来张某和李某由于饭店转让产生纠纷,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经法院诉讼判决李某归还张某3万元。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李某远在长沙打工,被执行人查找不到,执行工作无法推进。
“春雷”行动开始后,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未结案件进行排查,向申请人发送节日“春雷”行动通知短信,申请人让在漯河的家人寻找后,得知被执行人居住信息,向执行指挥中心反馈了信息,才有了执行法官根据信息开展排查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提供了申请人的电话,并约定中午请被执行人到庭,办理执行有关事宜。最终,双方通过电话沟通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案件执行款,申请人撤回申请,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对执行法官务实的作风均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