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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排查执结涉农案件案件

  发布时间:2017-06-19 19:28:44


   2017年6月2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涉农案件,村民毛某被漯河市源汇区某村委会拖欠5.5万元工程款9年后,终于如愿领到款项。

   2008年,毛某承建源汇区某村村办小学教学楼,经结算,某村委会应偿付工程款5.5元,村委会出具欠条后,以没有偿还能力为由一直未能清偿。2013年8月,毛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责令某村委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工程款55000元。毛某申请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督促某村委会履行生效判决书确认的义务,某村委会均以村民自治组织没有资金来源,无履行债务能力拖欠不付。就这样案件陷入僵局。 2017年,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一直没有放弃该案件的执行,积极排查案件线索。2017年5月,再一次排查中获悉财政局根据上级政策,为解决村级办学遗留债务对问十乡某村进行专项拨款。得知这一情况后,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及时与区财政局联系,核实债务数额,在区财政局的协助下,查实该笔资金已到位,这起长期未结工程款纠纷案件终于执行完毕。申请人毛某十分满意。

责任编辑:陈戈、赵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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