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漯河市源汇区法院和临颖县公安局的工作人员,联合执结一起行政处罚的案件,实现了两地配合,统一指挥,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了有力震慑。
临颖工业区某食品公司,冒用A公司的外包装,侵犯了A公司的知识产权,A公司把某食品公司举报给了漯河市工商管理局,工商管理局没收非法所得108739.7元,并处罚金。工商管理局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通知书送达4天后,某食品公司进行了变更法人,股权转让等手段来逃避罚款,经过办案人员的调查,变更后的法人代表为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办案人员走访了老太太,老太太对此一无所知,老太太讲,自己的儿子在某食品公司打工,那一天儿子把老太太接到厂里,签了个字,具体是做什么的老太太并不知情,某食品公司为逃避罚款,手段比较恶劣。漯河市源汇区法院和临颖县公安局联合执法,把前法人代表陈某带到了源汇区法院执行局,讲解了逃避罚款的后果,以及他所用手段的后果,被执行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感觉自己的手段在法律面前是多么的幼稚,依法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在这个案件中,联合执法打击老赖已成常态。运用法律手段,让老赖无处可循,更无空可钻。